close
從景美租屋處騎了11個小時又30分左右的機車,
才回到高雄有點亂卻又很想念的家。
騎了台3、台15、台61、台1、台19加台39
騎了一些不曾走過的縣道甚到是農路…
當然會靠山的路及近海的路,
就是為了要回通霄那片最喜愛的海…可以一個人默默聽著海風及潮水的互動…
只可惜堤防上多了許多的東西,不再能自由自在地坐著、走著、聽著;
也是為了回到過去求學的地方…喝著牛媽媽的飲料…想起自己當初的不認真…
只可惜那過去已是遙不可及的曾經。
人生中有多少11個半小時可以這樣用去回想與創造記憶?
或許應該問,人生還有多少的時間可以讓我別一直遺忘許多想記得的事情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若雨似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